![]() |
|||||||||||||
|
您的位置: 主页>学代会>代表及候选人产生方案 |
|||||||||||||
|
|
|||||||||||||
|
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及候选人产生办法方案 我院现为沪北、沪西两个校区,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第二届学代会沪北、沪西共代表人数为270人,按需要第二届学生会设委员28人,在此基础上增加10%的差额量,定候选人31人。 一、代表资格审定: 1,代表必须是我校在册的本院学生 2,代表必须具备下列四项条件: (1)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。 (2) 学习刻苦认真,遵守校纪校规。 (3) 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关心同学,乐于助人。 (4) 积极参与活动,能代表大多数同学的良好愿望和合理呼声。 (5) 有一定参政议政的能力。 二、代表产生办法: 1,代表应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产生,根据实际情况,举行民主协商会伙伴及大会,民主推荐代表。 2,各班应在班主任老师的支持下,认真审核本班的代表登记表后方可上报。 三、候选人资格审定: 1,候选人必须使我校在册的本院学生 2,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(1)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治理论修养。 (2) 学习认真,踏实,遵守校纪校规。 (3) 有良好的群众基础,关心同学,乐于助人。 (4)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,工作认真,有一定的组织能管理能力。有创新精神和工作实践能力,能代表大多数同学的良好愿望和合理呼声。 四、候选人产生办法: 1,候选人由部分上一届学生会人员及自愿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产生。 2,由大会筹委会将初步候选人名单送交团委审核并进一步筛选后产生31名正式候选人送交大会投票选举。 3,具体候选人自愿报名时间为3月16日,3月17日两天中午12:30-----13:15至连学楼109报名。恕过期不候。具体详见海报。
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第二届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06年3月 |
|||||||||||||
|
|
|||||||||||||
|
by Nelf Celia 点击连接: 高等技术学院 |
|||||||||||||
|
版权所有: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制作维护: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 联系信箱:gjyb@mail.tongji.edu.cn
|
||||||||||||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
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