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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济大学高等技术学院财务办职责范围


    1、 根据学院年度事业发展计划,负责编制学院年度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;

    2、 负责编制学院年度决算报告;

    3、 负责制定符合学院实际的财务制度、经济政策和分配办法等;

    4、 负责进行学院财务状况的分析,并向学院最高管理层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;

    5、 参与学院关于财务体制改革、财经政策调整等重大问题的讨论与研究,并制定有关文件;

    6、 负责院内各单位预算内经费的分配、核拨与立卡工作;

    7、 负责院内非学历教育学费收入及其他创收收入的收取、分配、核拨与立卡工作;

    8、 负责非学历教育学费收据的领发、核销等工作;

    9、 负责对各项经济业务的审核工作;

    10、 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;

    11、 协助审计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、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工程审计等工作;

    12、 负责中澳学院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,并负责中澳学院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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