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区保卫办是学校保卫处在校区设立的派出机构,负责校区的安全、保卫、消防及综合治理工作。
1、掌握校区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动态,做好情报信息的反馈工作;健全校区各级治安保卫组织,指导学生安全员日常工作的开展;做好新生入学的法制宣传教育;果断处置突发事件,并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校区管理办。
2、受理师生报案,协助查处校区内一般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,协助查处重大刑案。
3、管理和整顿校区内治安秩序,检查各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,发现问题,及时督促限期整改。
4、负责对校区内的外来人口管理,做好外来人员登记、造册、验查证件及办理外来人员暂住证工作;减少外来人员在校区的治安案件,杜绝刑事案件的发生。
5、抓好消防工作,消除火险隐患。定期检查校区消防设施,及时更换过期消防器材,做好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工作。加强薄弱环节的检查,完善整改措施。
6、抓好校卫队内部管理。加强校卫队员业务培训,提高校卫队员的工作责任心,保持良好形象,坚持为校区师生员工服务的宗旨,加强对校区重点部位的巡逻检查,发现问题,及时报告。
7、抓好保卫办内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,增强凝聚力,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努力做到为全体师生排忧解难。
8、负责起草年内计划、总结及各类统计报表,建立本校区工作档案。
9、做好校区大型活动的现场保卫工作。
10、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